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批準修訂表面涂層要求
加拿大衛(wèi)生部發(fā)布SOR/2022-122批準修訂了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(CCPSA)中對表面涂層材料的監(jiān)管要求。之前提議的要求已全部采納,所有要求將于2022年12月19日生效。
修訂摘要
關于表面涂層材料的修訂包括:
1.將 "表面涂層材料 "的定義擴展到包括在應用中不會變干的表面涂層,例如靜電噴涂的粉末涂料,以及裝飾性的表面涂層如貼紙或薄膜。
2.將總鉛含量限值90mg/kg的適用范圍擴大到家具的表面涂層。
3.取消了產(chǎn)品不可接觸部件表面涂層的重金屬限制。
4.刪除了過時的測試方法。
法規(guī)具體更新
修訂將被納入相應的法規(guī)中,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SOR/2016-193 表面涂層材料法規(guī)
1.法規(guī)對 "表面涂層材料 "和 "可接觸部件 "兩個術語進行定義:
l "表面涂層材料 "是指具有或沒有顏料的涂料或其他類似材料,在涂抹到表面后會形成一層固體薄膜并且可以被去除。
l "可接觸部件"是指產(chǎn)品的在合理可預見的產(chǎn)品使用過程中,可能被觸摸、舔食、口含或吞咽任何部分。
2. 90mg/kg的總鉛限值將適用于以下產(chǎn)品可接觸部件上的可去除的貼紙、薄膜或其他類似材料,或表面涂層材料:
l 家具(范圍從兒童家具擴大到所有家具)
l 兒童用品
l 鉛筆
l 藝術家畫筆
嬰童玩具法規(guī)
SOR/2011-17 玩具法規(guī)
SOR/2016-152 嬰兒床和搖籃法規(guī)
SOR/2016-179 拓展門和護欄法規(guī)
SOR/2018-186 游戲圍欄法規(guī)
1.對于上述法規(guī)范圍內(nèi)的產(chǎn)品,可接觸部件上的可去除的貼紙、薄膜或其他類似材料,或表面涂層材料不得超過以下限值:
l 總鉛 ≤ 90 mg/kg
l 銻、砷、鎘、硒或鋇的化合物的遷移≤ 1000 mg/kg
l 總汞≤ 10 mg/kg
2. 相應法規(guī)中規(guī)定的測試方法(在20℃下使用5%的鹽酸持續(xù)10分鐘)將被刪除。如果符合良好的實驗室規(guī)范,任何測試方法都可以用于驗證其符合性。